- 宜春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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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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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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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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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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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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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十条措施》(赣人防综〔2016〕2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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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宜春市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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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及联系电 |
市人防办工程科 0795—3266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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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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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企业在厂区范围内建设的工业生产厂房及直接 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主要指给排水、供电、供暖、动力、仓库等配套设施和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物流等设施)免建防空地下室和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企业利用原有厂房集中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区, 现有工业项目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径提高工业建筑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建设的工业生产厂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项目,免建防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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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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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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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