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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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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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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中小微企业¨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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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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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赣财法[2019]1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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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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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
财产和行为税科-393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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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期限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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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 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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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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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无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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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