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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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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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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各类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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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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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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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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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及联系电 |
货物和劳务税科-393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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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期限 |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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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优惠待遇) |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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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直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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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直接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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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