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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 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层级

国家级

受惠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受惠对象类别

各类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3 号

牵头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货物和劳务税科-3931006

 政策执行期限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政策解读(优惠待遇)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办理流程

直接办理。

申报材料

直接申报。

是否进厅受理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