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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类》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教育费

政策层级

省级

受惠对象

企业和个人

受惠对象类别

全部

 受惠条件与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销售额按月10万或按季30万以上按照50%幅度减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销售额按月 10 万或按季 30 万以下全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赣财法[2019]13 号)

牵头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3931208

政策执行期限

2019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读(优惠待遇)

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销售额按月10万或按季30万以上按照50%幅度减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销售额按月 10 万或按季 30 万以下全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办理流程

直接申报

申报材料

无需申报材料

是否进厅受理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