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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类》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

政策层级

省级

受惠对象

企业和个人

 受惠对象类别

全部

受惠条件与标准

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

政策依据(文字标题、文号)

江西省财政厅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非税〔2019〕7 号)

牵头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3931208

政策执行期限

 2019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解读(优惠待遇)

 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

办理流程

直接申报

申报材料

无需申报材料

是否进厅受理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