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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类》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价格扣除

政策层级

国家级

受惠对象

中小微企业

 

 

 

受惠对象类别

中小微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中小微企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牵头部门

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科 0795-3198518

政策执行期限

 

 

 

永久(财库[2011]181 号文有效期内)

政策解读

(优惠待

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中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办理流程

中小微企业在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

企业承诺函,即可享受 6%-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申报材料

中小企业承诺函

是否进厅受理

无需进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