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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奖补类》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资金补助

政策层级

市级

 

 

 

 

政策类别

资金补助政策

受惠对象

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受惠对象类别

文体类

受惠条件与标准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19]5 号)

牵头部门

市文广新旅局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产业发展科 0795-3259259

政策执行期限

 

 

长期有效

 

 

 

 

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文 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19]5 号)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 给予 3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文化企业建成投产后水、电、气等价格实行与工业企 业同城同价。

 

 

办理流程

 

 

由属地文广新旅局根据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告文 件报当地财政拨付奖励资金到位。

申报材料

无需申报

 

 

是否进厅受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