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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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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成功申报省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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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各类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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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以股权投资或股权质押的方式对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扶持,每个项目安排扶持资金1000 万-2000 万元,扶持期限 3 年,到期后按扶持 资金等额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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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 2019 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赣重创推进办字﹝2019﹞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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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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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及联系电 话 |
投资技改工作办公室、0795-3272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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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期限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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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
以股权投资或股权质押的方式对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扶持,每个项目安排扶持资金1000 万-2000 万元,扶持期限 3 年,到期后按扶持 资金等额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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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企业按属地由各县(市、区)工信局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省属企业可由省有关单位组织审核申报),申报前各地要按照本指南明确的方向、条件和要求对项目认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并推荐的,由各地政府正式行文附申报项目汇总表、单个项目情况表、项目单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市政府;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审核, 对通过审核并推荐的由市政府正式行文附相关材料报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对通过集中评审的企业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 正式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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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产业。项目涉及产业领域处于相关产业链中高端,具有高附加值,对相关产业具有强链、补链、延链作用。 (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 1500 万元,企业股东结构清晰,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其中:现有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本行业警戒线; 企业信用等级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新设立企业组织机构健全,其主要股东实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未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和省重创工程项目扶持或已退出扶持。 其中,在上一年度申请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时出现过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中报。 (三)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 亿元;列入全省重大工业项目库;未获得过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支持或未申报 2019 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其他专题;产品方案及规模清晰、合理,市场前景良 好,效益明显;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可行、工期安排合理,项目在建或今年年内可开工建设,在建项目 原则上不早于 2018 年开工,建设周期原则上在 2-3 年;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 的比例不低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有关规定;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安 评等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方案、拟申请专项扶持方式及金额已经企业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决议。其中,连续多年申请重创工程未获得扶持、且在推进过程中未新增重大创新成果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技术。企业拥有良好的技术基础,有自主或联合研发平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关键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大规模产业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清晰。 (五)团队。生产和经营管理团队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业绩。技术团队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创新成果,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创新能力,并拥有一批行业内优秀 的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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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