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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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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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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全市制造业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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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各类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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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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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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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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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及联系电 话 |
企业服务工作办公室、0795-3198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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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期限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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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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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各地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并推荐的,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并推荐的行文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对通过集中评审的企业予以公示; 根据公示结果,正式下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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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单项冠军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 9 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近三年 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全球前 5 位且国内排 名第 1 位的企业。 单项冠军产品: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 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 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优先考虑属于“中国制造 2025”重点领域的产品;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 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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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