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春12345
- 一 体 化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政策层级 |
省级 |
|
受惠对象 |
全市制造业相关企业 |
|
受惠对象类别 |
各类企业 |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关于做好 2019 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投资字〔2019〕131 号)、《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的通知》(赣工信投资〔2017〕570 号) |
|
牵头部门 |
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 话 |
企业服务工作办公室、0795-3198226 |
|
政策执行期限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
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
办理流程 |
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各地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并推荐的,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并推荐的 行文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 |
|
|
料进行集中评审;对通过集中评审的企业予以公示; 根据公示结果,正式下文。 |
|
申报材料 |
申报主体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企业。企业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方向,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重视清洁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近 3 年无环保、安全、质量事故;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项目实际总投入 300 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入占 比不低于 40%。项目所涉及技术成果具有先进性, 则上为近三年研发的新技术成果,获得授权专利、 受理专利和查新认可的新技术成果优先。 |
|
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