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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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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含 科研院所)、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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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各类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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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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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工 业设计中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工信产业字〔2019〕169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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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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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
园区管理办公室、0795-3235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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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 期限 |
以当年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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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
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授予“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对公示无异议的工业设计基地,授予“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称号,并给予一定资金的奖励扶 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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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由各地工信部门初审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设区市工信部门审核汇总后,行文上报省工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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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企业: (一)在江西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行业知名度较高。 (二)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规划和目标明确。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专业培训的能力。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企业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较高,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工业设计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从事工业设计人员 15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五)工业设计在产品创新、品牌塑造、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工业设计水平在我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两年内获得 10 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并应用于主营产品的生产制造,经济 效益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截至申报日期)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含科研院所): (一)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在江西省区域内,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领域知名度较高。 (二)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有固定的工作 场所和专职人员,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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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企业: (一)在江西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行业知名度较高。 (二)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规划和目标明确。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专业培训的能力。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企业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较高,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四)工业设计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从事工业设计人员 15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五)工业设计在产品创新、品牌塑造、成果转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工业设计水平在我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近两年内获得 10 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并应用于主营产品的生产制造,经济 效益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截至申报日期)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含科研院所): (一)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在江西省区域内,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江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领域知名度较高。 (二)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有固定的工作 场所和专职人员,具备独立承担相关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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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能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 管理科学,规划和目标明确。 (四)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队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 10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 (五)工业设计成果显著,工业设计年收入 100 万元以上。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 项以上,或已获得 10 项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相关奖项。 (六)主要设计成果实现了产业化,市场认同度较高,为制造企业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好的社会价值。 工业设计企业: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工业设计行业内具有较好的信誉,有明显的规模和竞争优势。 (二)企业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 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 25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 上学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四)工业设计业绩突出,经营稳定,服务制造企业 5 家以上。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 低于 3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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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创新能力较强,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 10 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或 已获得 5 项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相关奖项。 (六)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工业设计基地: (一)基地运营主体注册两年以上,注册资金 500 万元以上,且具有运营省级孵化平台的经验。运营主体和基地关系密切,参与基地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二)基地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或认定,基地入驻各类企业 50 家以上,拥有工业设计企业(团队) 5 家以上,专职从事工业设计人员 50 人以上。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运营面积 2 万㎡以上, 拥有会议、交流等免费的公共配套设施。基地功能齐全,能够为制造企业提供工业设计培训、洽谈、融资、人力资源、成果转化等各类服务,并与高校、科研所建立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大学生实习基地。 (四)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规划和目标明确,获得当地政府支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为地区经济和相关制造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平台。 (五)经济效益显著,入驻企业年营业额 5 亿元以 上,工业设计收入 500 万元以上。基地内工业设计企业一年内获得授权设计类专利(含版权)10 项以上,安排就业人员 200 人以上。 (六)基地两年内(截至申报日期)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 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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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