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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支持中小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

政策层级

国家级

受惠对象

宜春市辖内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受惠对象类别

金融类

 

 

 

 

 

 

 

 

 

 

 

 

受惠条件与标准

(一)发放对象条件。申请支小再贷款金融机构需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财务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2.参加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的,最近一次评级为 1-7 级。

3.参加宏观审慎评估(MPA)的,最近一次考核结果 为 A 或 B。

(二)贷款投向条件。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和单户授信在 3000 万元

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中小

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20〕 93 号)

牵头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中心支行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货币信贷管理科  0795-3564224

政策执行期限

 

 

 

自 2020 年 4 月 17 日起

 

 

 

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1.利率:借用支小再贷款的利率为 3 个月 2.2%、6

个月 2.4%、1 年 2.5%。金融机构运用支小再贷款发

放的贷款利率在 5.5%左右。

2.发放方式:采取“先贷后借”的报账模式,报账比例为“一比一”,按月报账。

 

 

 

 

 

 

 

 

 

 

 

 

办理流程

1.向当地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2.当地人民银行对借款人资质进行贷前调查,并形成评估报告。

符合条件金融机构将新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情况,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并提交支小再贷款审批表。 3.当地人民银行审核并及时答复。

审核通过后,按照“一比一”的比例予以再贷款支持。

 

 

 

申报材料

 

 

 

支小再贷款审批表

是否进厅受理

否,受系统约束,无法迁移至市行政审批局代办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