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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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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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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各类企业、金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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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以企业为单位作为保险对象,提供差异化的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方案供企业自主选择,尽可能地降低保险费率,每家企业保险保障费率不得高于 3%,保险 期限不低于 6 个月,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法定传染 病(包括新冠肺炎)导致的企业经营中断,切实减 轻企业受疫情影响的支出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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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文字标 题、文号) |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通知》( 宜府办字 〔2020〕2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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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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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
综合科 0795-3198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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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期限 |
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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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
市财政将对投保的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保费实施 20%的专项资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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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各县市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提交投保规上工业企业政策性复工保险专项资金补贴申请和缴费相关凭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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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相关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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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