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春12345
- 一 体 化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政策层级 |
市级 |
|
受惠对象 |
全市工业项目用地企业 |
|
受惠对象类别 |
各类企业 |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用地企业 |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关于印发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6〕27 号) |
|
牵头部门 |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
|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 话 |
0795-3224998 |
|
政策执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
政策解读 (优惠待 遇) |
对于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允许规划预留发展用地。 |
|
办理流程 |
范围管辖政府与企业签订分期供地协议,明确分期建设进度等。 |
|
申报材料 |
范围管辖政府与企业签订分期供地协议,明确分期建设进度等,无需另外申报材料。 |
|
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