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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要素类》减免不动产抵押登记费

 

政策层级

市级

受惠对象

宜春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企业

受惠对象类别

受惠条件与标准

宜春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用地企业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关于印发宜春市涉企收费“三零两减半”办法(试 行)的通知》(宜府发〔2010〕2 号)

牵头部门

宜春市自然资源局

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宜春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0795-7205828

政策执行期限

长期有效

政策解读

(优惠待

遇)

工业项目用地企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抵押登记费减半收取,由 550 元/宗减至 275 元/宗。

 

 

 

办理流程

携带好相关登记业务材料至宜春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时自动减免

申报材料

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材料

是否进厅受理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