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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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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投资或纳税达到一定规模和金额的本市范围内的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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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各类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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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企业收费卡原则上发给未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等较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规模以上工业项目,且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资产投入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以上落户 我市的企业,资产投入含固定资产、知识产权、人 力资源等,其中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的投入以市政 府或科技部门评估认定为准。 年纳税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落户我市的企业,企业纳税金额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为 准(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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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文字标 题、文号) |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春市企业“一牌两 卡”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33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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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宜春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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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及联系电 话 |
营商环境建设科 3216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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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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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
任何单位和部门进入挂牌企业收取费用,必须在企 业收费卡上进行登记,将收费项目名称、时间、标 准、依据以及执法人姓名填写清楚,并开具财政统 一印制的票据或税务票据,否则一律视为乱收费, 企业可以拒绝支付并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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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申请。 市本级企业。市本级企业申请发放“一牌两卡”,可向市营商办、主管单位领取申办表,填写企业基本情况、申办内容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产投入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申请办理投资者绿卡人的身份证明、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及市场监管部门确认的投资证明等材料,报企业主管单位审查。 县(市、区)企业。县(市、区)企业申请发放“一牌两卡”,可向县(市、区)营商办领取申办表,填写企业基本情况、申办内容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资产投入证明,申请办理投资者绿卡人的身份证明、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及市场监管部门确认的投资证明等材料,报县(市、区)营商办审查。 2.审查。 市本级企业:由主管单位负责对企业提供的材料、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投入或纳税证明等 进行审查确认,报市营商办,市营商办在规定期限 内派人到企业实地勘查。 县(市、区)企业:由县(市、区)营商办负责收集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县(市、区)政府对企业提供的材料、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产投入或纳税证明等进行审查确认后报市营商办。 3.审核发证。 市营商办对提出申请的企业和投资者进行审核后, 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投资者 发放“一牌两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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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申办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市场监管部门确认 的投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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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