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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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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层级 |
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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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 |
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内,工作时间内提供邮政、快递 服务的机动车辆(不包括三轮车、摩托车、非机动 车等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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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对象类别 |
物流运输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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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条件与标准 |
1、具备经营邮政、快递服务的资格。 2、确认机动车驾驶员的行车资格(驾驶证有效期、 准驾车型、违法记录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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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关于印发宜春市邮政、快递服务机动车辆通行管 理办法(办法)的通知》(宜邮管〔2014〕1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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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
宜春市邮政管理局、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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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
1、宜春市邮政管理局:0795-3198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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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期限 |
长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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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优惠待遇) |
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内,工作时间内提供邮政、快递 服务的机动车辆(不包括三轮车、摩托车、非机动 车等车辆)的通行、停靠和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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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向市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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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邮政、快递车辆绿色通行证申请表;2.快递 服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提供的车辆的合法手续(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保险、车主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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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厅受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