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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类》降低人防工程相关涉企收费

 

降低人防工程相关涉企收费

惠及对象

无限制

条件标准

 

 

 

 

 

 

 

 

 

 

 

优惠待遇

1. 企业在厂区范围内建设的工业生产厂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主要指给排水、供 电、供暖、动力、仓库等配套设施和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物流等设施)免建防空地下室和免收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费。

2. 企业利用原有厂房集中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区,现有工业项目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 径提高工业建筑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建设的工业生 产厂房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配套设施项目,免 建防空地下室和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 取消全省人防工程行业从业企业年检、考核和达标评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双随机”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4. 取消人防防护防化设备定点企业资格审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批,下放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审批、人防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单建人防工程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下项目审批至设区市人防办,做到人防行业从业企业能就近申报、就近审批、就近管理,降低企业审批申报环节的成本。

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

政策时限

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

《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十条措施》(赣人防 综〔2016〕28

责任单位

宜春市人防办

咨询方式

0795-326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