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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服务类》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绿色通道

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绿色通道

 

 

 

惠及对象

 

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 包括加工制造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的重大建设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办理市建设条件审批时,可参照执行。

 

条件标准

 

由市发改委认定

 

 

优惠待遇

凡进入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内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 策划、项目审批和项目运营各环节,实行“统一受理制、项目代办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和办结告知制”五项制度。

申请途经

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

政策时限

长期有效

 

文件依据

《宜春市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宜府办发

〔2008〕73 号)

责任单位

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

咨询方式

0795-32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