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职能

根据省编办《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等事项的批复》(赣编办文[2017]259号)和《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组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宜办字[2017]48号)及《关于设立宜春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的批复》(宜市编办文[2018]37号)文件精神,成立宜春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为市行政审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属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职能转变

将市信访局下属市长专线(信箱)处置中心的有关职能划入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受理人民群众通过12345热线电话、网站、传真、邮箱、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反映的诉求,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合理要求。

(二)做好制定热线工作规范、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起草热线发展规划等工作。

(三)承担统一受理、派发、反馈、协调和督办工作。

(四)负责指导、考核热线成员单位和县(市、区)、“三区”热线办办理情况。

(五)做好各类诉求分析、重要社情民意上报和重要热点、难点诉求的呈报、督办、协调处理。

(六)负责督促热线成员单位将各类政务信息录入政府服务热线知识库并实时更新。

(七)负责指挥和调度政府服务热线网格员和应急队伍。

(八)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工作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热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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